《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目錄》的通知
時(shí)間:2009-11-22 來(lái)源:重慶網(wǎng)cqw.cc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重慶市勞動(dòng)局重慶市衛生局
關(guān)于印發(fā)《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
保險特殊病種目錄》的通知
渝勞發(fā)〔1999〕166號
根據《重慶市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印發(fā)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的通知》(渝府發(fā)〔1999〕58號)的精神,我們制定了《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目錄》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實(shí)際,貫徹執行。
附件: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目錄
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
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
特殊病種目錄
1.癌癥病人晚期的放、化療、鎮痛治療。
2.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。
3.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。
4.急診觀(guān)察病人(三日內)的搶救治療。
5.80歲以上老人的治療型家庭病床(180天內)。
6.糖尿病、紅斑狼瘡。
7.慢性高血壓、冠心病、風(fēng)心病、腦卒中后遺癥。
8.老年性慢性支氣管哮喘、肺氣腫、肺心病。
9.超聲乳化白內障摘除術(shù)。
10.慢性肝硬化。
11.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。
(說(shuō)明:以上僅是特殊病種目錄,各統籌地區在執行時(shí)要按照“以收定支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則,合理確定門(mén)診中特殊病種個(gè)人自負醫療費的比例,可以采取醫療費補助的辦法,也可以采取住院費用統籌基金的支付辦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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